新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局

导语 新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迅速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扎实起步。

  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

  新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普遍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央工作会议和新疆党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特别是张春贤同志在新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已组织各类专题(集体)学习482次,参加人数达19227人次。新疆自治区纪委、总工会、团委等党群单位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集体学习中央、新疆党委精神。新疆党委政法委、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司法厅等单位在组织学习中,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围绕讲话中提出的新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进行对照,边学边改转作风。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自治区直属高校,统筹暑假时间安排,组织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先行进行集中学习,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时间到位。

  制定实施方案

  新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均成立了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含二级部门、直属单位);建立了领导小组组长全程领导和带头参与活动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分工明确、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则;普遍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骨干开展培训,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真正成为组织、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带头人”、“明白人”。结合自身特点,在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审计厅、宝钢集团八钢公司、信访局、有色集团公司、工程学院、司法厅、环保厅、广电局等自治区党委常委联系点单位根据常委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增强方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自治区农业厅、水利厅、气象局、农科院等部门聚焦健全“三农”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

  及时启动部署

  截至目前,新疆新疆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中除17所高校外,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及时启动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新疆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提出要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活动,真正实现作风明显改进。新疆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提出要积极回应党员干部群众期盼,搞活动、抓整改,树立党委职能部门的良好形象。新疆直属机关工委、统计局等单位强调要把强化政治标准、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形成推进各项工作的新动力。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出要围绕解决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听民意、聚民智、抓落实,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确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

  加强督促检查

  新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18个督导组,选派35名厅级干部担任新疆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抽调70名干部参加督导工作,并对督导组进行了督导工作培训。有关部门单位也及时向所属的二级局和直属单位派出了由副厅级干部担任组长的督导组,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认真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对督导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新疆交通运输厅成立9个督导组,对厅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新疆自治区国资委成立3个督导小组,蹲点活动单位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搞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新疆媒体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设“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群众路线在基层”、“为了群众”、“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等专栏,及时刊播教育实践活动动态报道、言论评论、理论文章、专题节目。疆内重点新闻网站通过推出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栏目、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方式,加强网上宣传和正面引导。新疆自治区地矿局、畜牧科学院等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新疆自治区金融办利用LED视频等媒介,动态发布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信息,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