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吾县十五年免费教育让孩子茁壮成长

导语 “我家在农村、家庭收入低,2011年县里出台了《伊吾县十四年免费教育政策》,免去了我的学费和课本费,让我不会因为家庭负担太重而放弃学业,使我们农村孩子求学路上充满了阳光。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辜负县委、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和厚望,以优异的成绩报答党和政府。”家住淖毛湖开发区的伊吾县高级中学高三理科班学生马小军激动地说。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从2013年9月开始实行15年免费教育,包括学前3年,直至高中毕业。

  2011年,伊吾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伊吾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伊吾县十四年免费教育政策》,对县域边远学校教师、学生的生活和交通费实施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并在哈密地区率先实施十四年免费教育政策。截至2013年7月,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达4419人次,享受资金239.804万元。

  据了解,2013年9月,实施《伊吾县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提高了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原来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提高到小学1750元/生?年、初中2000元/生?年,本学期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累计1409人,享受资金87.86万元。同时,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学生交通费补助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学生按3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交通费补助,补助交通费20.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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